根据《佛山市商务局关于做好省级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过企业自愿申报、各区初审推荐、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评审等程序,初步确定了支持项目,现将省级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项目(第一批)计划表(见附件)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2年9月27日至10月3日
电 话:0757-83286918
电子邮箱:gnmyk@fscom.foshan.gov.cn
附件:省级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项目(第一批)计划表
佛山市商务局
2022年9月26日
附件下载: 省级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项目(第一批)计划表.xls
http://fscom.foshan.gov.cn/xwzx/tzgg/content/post_54045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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