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项目申请人: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6-2018年建成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进行奖励和补助的通知》(佛府办〔2016〕57号,见附件1)、《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修订佛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9-2020年)的通知》(佛发改新能〔2020〕7号,见附件2)的文件要求,现开展我区2021年度光伏补助资金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范围
2017-2020年在禅城区利用各类型建筑物和构筑物建成日
符合国家、省、市光伏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者。
二、补助标准
项目自建成并网的次月起连续补助36个月,其中:2017-2018年建成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15元/千瓦时;2019-2020年建成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
实际发电量补助0.3元/千瓦时。
三、申报时间
(注意:本次个人项目申报开始时间早于工商业项目,请工商业项目的企业注意申报开通时间)
个人项目申报时间:2022年11月28日-12月31日。(上午8:30一下午17:30)工商业项目申报时间:2022年12月10日-12月31日。(上午8:30一下午17:30)
四、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申请人通过手机登陆佛山扶持通微信小程序或电脑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禅城分厅(https://fsfczj.foshan. gov.cn),根据投资者类型选择“2021年禅城区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补助(个人)”专题或“2021年禅城区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补助(企业)”专题,核对并确认申领主体、发电量、补助金额和银行账户等重要信息,确认信息准确无误后,再勾选声明,即可提交。申领成功后,补助资金将秒付至申报表上填报的银行账户。
(二)在线申诉。申报人对申请信息或结果存在异议的,可根据投资者类型选择“(申诉)2021年禅城区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补助(个人)”专题或“(申诉)2021年禅城区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补助(企业)”专题进行在线申诉。
五、注意事项
若申请人对发电量存在疑问可按项目建设所在地联系禅城供电局(张槎街道:82862772;祖庙街道:82862985、82869129:石湾镇街道:82862283;南庄镇:18807575036)。对需变更收
益者等其他问题,可联系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能源节能管理股(联系人:伍小姐,联系电话:82340907)。
(一)扶持通系统操作咨询:0757-83282211
(二)业务咨询:0757-12345。
(三)线下咨询:申请人若需现场咨询和申报指导,可前往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智慧新城服务大厅)。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一路28号智慧新城3座1层
六、办结时限
本次申领方式主要以“秒报、秒批、秒付”为主,人工审核为辅,申请人需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网上申报。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修订佛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9-2020年)的通知》(佛发改新能〔2020〕7号)文件的最新要求,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视为主动放弃补助资金。
附件:1.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6-2018年建成
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进行奖励和补助的通知(佛府办〔2016〕57号)
2.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修订佛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9-2020年)的通知(佛发改新能〔2020〕7号)
3.佛山市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补助资金申报办事指南
4.佛山市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补助资金申报表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致革局
2022年11月25日
(联系人:李碧霞、伍淑芬,联系电话:82340907)
http://www.chancheng.gov.cn/fsccfgj/gkmlpt/content/5/5461/post_5461147.html#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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