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项目申请人: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修订佛山市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2019—2020年) 的通 知》 (佛发改新能〔2020〕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见附 件1) 的文件要求,现开展我区2022年度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补助 资金申领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范围
2019—2020年在禅城区利用工业、商业、交通、公共机构、 居民家庭等各类型建筑物和构筑物建成且符合国家、省、市光 伏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二、补助标准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实际发电量补助 0.3 元/千瓦时(其 中市级补助 0.06 元/千瓦时、区级补助 0.24 元/千瓦时),自项 目建成的次月 1 日起计算补助金额,连续补助 3 年。 (项目建 成时间按供电部门出具的《并网验收意见单》上并网验收时间 为准 )
三、以下情形不予补助
( 一 ) 已享受专项财政补助的光伏发电项目:
1. 已享受民用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等专项财政补助的 项 目。
2. 已享受《佛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 金管理办法》 (佛府办〔2014〕69 号 )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 公室关于对 2016—2018 年建成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进行奖励和补 助的通知》 (佛府办〔2016〕57 号 ) 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奖励和 补助资金的项目。
(二) 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项目。
( 三 ) 未按《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期限申领的项目。
( 四 ) 拒绝接受审查的项目。
四、申领时间
项目申领时间:2023 年 8 月 11 日—9 月 8 日( 24 点前结束 )。
五、申领流程
( 一 ) 在线确认。
1.网上确认。企业/居民通过手机登陆佛山扶持通微信小程 序或电脑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禅城分厅 (https://fsfczj.fosh an.gov.cn) ,根据投资者类型选择“2022年禅城区光伏发电应 用项目补助 (个人) ”专题或 “2022年禅城区光伏发电应用项 目补助 (企业) ”专题,核定并确认申领主体、发电量、补助 金额和银行账户等重要信息,确认信息准确无误后,勾选声明、 填写满意度后提交。
2.补贴金额公示 ( 10个工作日 ) :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在
佛山扶持通平台各区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本次确认申领的最终 补贴金额结果。
3.政策兑现 (5个工作日内 ) :禅城区财政局落实扶持资金 下达,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根据财政资金使用程序拨付扶持资 金到指定企业/居民账户。
(二) 在线申诉。
1.企业/居民对申请信息或结果存在异议的,可根据投资者 类型选择 “ ( 申诉) 2022年禅城区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补助 (个 人 ) ”专题或 “ ( 申诉) 2022年禅城区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补助 (企业) ”专题进行在线申诉。
2.若企业/居民对发电量存在疑问请按项目建设所在地联 系禅城供电局 (张槎街道:0757—82862772;祖庙街道:0757— 82862985、0757— 82869129;石湾镇街道: 0757— 82862283; 南庄镇:18807575036 ) 。涉及变更收益者等其他问题,请联系 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能源节能管理股,联系电话: 0757 — 82340907。
六、咨询查询
( 一 ) 扶持通系统操作咨询: 0757—83282211。
(二) 业务咨询: 0757— 12345。
( 三 ) 企业/居民若需现场咨询和申领指导,可前往禅城区 行政服务中心,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一路 28 号智慧新城 3 座 1 层禅城区智慧新城服务大厅, ( 注意:全程网办,无线下 受理窗口 )
七、办结时限
本次申领方式主要以线上申领为主,人工审核为辅,企业/ 居民需在 2023 年 9 月 8 日 24 点前完成网上申领。按照《管理 办法》文件的要求,未在本通知规定期限内申领视为主动放弃 补助资金。
http://www.chancheng.gov.cn/fsccfgj/gkmlpt/content/5/5746/post_5746962.html#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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