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顺德区促进新发展理念超千亩主题产业园建设扶持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对文件内大良街道实施的扶持项目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扶持对象
(一)须在主题产业园注册并依法诚信经营的独立法人,注册地、经营地、纳税地须在主题产业园范围内,且承诺10年内注册地不迁离顺德区、不改变在顺德区的纳税义务。
(二)落户主题产业园并符合园区主导产业(电子信息、5G设备)行业分类的投资项目。主题产业园区域范围以最终核定的红线范围为准。区内现有企业在主题产业园内开展增资扩产项目投资的,纳入扶持范围。
二、扶持方向及申报提交材料
(一)进驻企业租金补助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内,主营业务为电子信息产业研发制造的企业,租赁主题产业园内获区认定的腾挪载体并且注册迁入的,租赁且自用厂房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租期不少于5年、机器设备投资强度不少于1000元/平方米,连续三年按每月1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租金补贴。单个企业每年补助面积不超过5000平方米,单个载体每年补助面积不超过20000平方米。
申报提交材料:
1、佛山市顺德区促进顺德(大良)电子信息产业园建设扶持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大良街道纳税证明
4、区级或以上主题产业园腾挪载体获认定的证明材料
5、场地租赁合同及商事登记核定使用场地面积相关材料
6、购置机器设备的发票及付款凭证等资料
7、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承诺书
9、其他证明材料
(二)购地和购置厂房项目补助
(1)在主题产业园范围内,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与区或大良街道签订相关投资协议,项目属于电子信息产业类别,且投资协议的履行符合约定的投资进度,对仅限于土地购置、厂房建设、购买机器设备的资产投入金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按照项目当年实际投入的资产投资总额的5%给予一次性补助。
申报提交材料:
1、佛山市顺德区促进顺德(大良)电子信息产业园建设扶持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大良街道纳税证明
4、与区或大良街道签订的相关投资协议
5、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6、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承诺书
8、其他证明材料
(2)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主营业务为电子信息研发制造的企业,购置主题产业园内获区认定的腾挪载体且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并书面承诺5年内不转让,固定资产(仅限购置厂房、机器设备)投入金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按照项目当年实际投入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5%给予一次性补助。
提交申报材料:
1、佛山市顺德区促进顺德(大良)电子信息产业园建设扶持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大良街道纳税证明
4、书面承诺证明(内容承诺申请单位购置场地5年内不得转让)
5、购置厂房、机器设备的合同发票及付款凭证等材料
6、获区认定的腾挪载体证明材料
7、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固定资产投资专项审计报告
8、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9、承诺书
10、其他证明材料
(三)重点项目补助
在主题产业园内,对被评为广东省重点建设项目、佛山市重点建设项目、顺德区重点招商项目的,分别一次性给予投资企业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补助。
申报提交资料:
1、佛山市顺德区促进顺德(大良)电子信息产业园建设扶持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大良街道纳税证明
4、重点项目认定证明材料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承诺书
7、其他证明材料
(四)中小企业成长补助
(1)在主题产业园内,主营业务为电子信息产业研发制造的企业,首次实现小升规的,一次性补助10万元;如该企业当年在大良街道经济贡献达到300万元,再一次性补助2万元。
申报提交材料:
1、佛山市顺德区促进顺德(大良)电子信息产业园建设扶持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大良街道纳税证明
4、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其中新投产、新开业的企业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5、最近两个会计年度最后一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其中新投产、新开业的企业提供上一年度最后一期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6、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承诺书
8、企业入统证明(截图界面)
9、其他证明材料
(2)在主题产业园内,主营业务为电子信息产业研发制造的企业,获认定为高企的,一次性补助10万元;如该企业当年在大良街道经济贡献达到500万元,再一次性补助2万元。
提交申报材料:
1、佛山市顺德区促进顺德(大良)电子信息产业园建设扶持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大良街道纳税证明
4、高企证书或其认定文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承诺书
7、其他证明材料
资料需按照上述要求准备齐全,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其中纸质资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受理时间及地点
申报时间:2023年8月28日至9月18日(逾期不报的,不再受理)。
受理地点:申报单位请于上述日期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大良街道县东路16号大良街道办事处6楼609室大良经发办工业发展股。
电子邮箱:dlgongyeke@126.com
联系电话:黄小姐29938245。
http://www.shunde.gov.cn/sdqdl/tzgg/content/post_57491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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