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关于电商直播基地认定办法(试行)》、《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关于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认定办法(试行)》、《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关于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办法(试行)》、《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关于直播电商示范企业认定办法(试行)》,我局共收到10家企业提交认定材料,按照相关规定及认定程序,共有5家企业符合上述文件认定条件,现将拟通过认定企业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如对公示结果有疑问,可在公示结束前向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反映。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
2023年10月10日
(联系人:陈峻乐,电话:86336132)
http://www.nanhai.gov.cn/fsnhq/zwgk/zwdt/tzgg/content/post_57928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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